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3日9时30分至2022年10月13日16时30分”现修改为“2022年10月24日9时30分至2022年10月24日16时30分”。
二、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16时30分00秒”现修改为“2022年10月24日16时30分00秒”。
三、本项目原定其他注意事项“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可进入。同时,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请勿在递交时间开始阶段集中递交”现修改为“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出利州区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严格执行戴口罩、1米间距和‘一扫一测四查’(扫场所码、测体温、查健康码、查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通信行程卡、查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同时,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请勿在递交时间开始阶段集中递交,以避免人员扎堆拥挤”。
四、本项目原定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日17时00分00秒”现修改为“2022年10月13日17时00分00秒”。
五、本项目原定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2022年9月27日17时00分00秒”现修改为“2022年10月8日17时00分00秒”。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料中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第一栏“联合体成员名称”修改为“投标人名称”,第六栏“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修改为“企业资质证书”。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内容以红色字体标注,便于投标人辨识。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