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中洋花苑片等15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延伸段)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苍溪县中洋花苑片等15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延伸段) (项目名称)已由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发改投资(批文名称及编号) 苍发改投资(2025)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 为 苍发改投资(2025)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苍溪县。
2.2 规模及投资额:项目总用地面积40860平方米,主要建设海绵城市绿道2500平方米,人行道20830平方米,铺装5200平方米,绿化12030平方米,河堤栏杆1010米,围墙420米,拆除垃圾中转站1处,完善排水、照明、弱电通信等设施,增设健身场地、坐凳等市政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 1600 万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及 物探)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设计(主要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 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 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___年____月____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_____(1至 3 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至 3 个)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有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4)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2 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0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08 月 05 日 09 时00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8月 05 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 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5231975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溪县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9号
邮 编:628400
联 系 人(异议受理): 彭先生
电 话:159083205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3层14/15/16、号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028-8779279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 07 月 08日
注:(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 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 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 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