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中医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标段[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1-03-2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剑阁县中医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出如下修改:

1、取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的其他要求:施工员(应具有相应上岗证书)1人及以上,质量员(应具有相应上岗证书)1人及以上,安全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1人的相关规定。

2、现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

2.2.4(2)

项目 管理 机构 评分 标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3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与业绩(2分)

 

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2分

其他主要人员(6分)

1、满足投标人须知1.4.1条基本要求得3分,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2、每一个人员具备中级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

 

变更为

2.2.4(2)

项目 管理 机构 评分 标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6分)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得6分,本项满分6分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与业绩(5分)

 

具有中级职称得4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5分。本项满分5分

3、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09:30分变更为:2021年 4 月26 日9:30

4、本项目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09:30分变更为:2021年 4 月27 日9:30

 

 

 

招标人:剑阁县中医医院

 

2021年 03  月  29 日

 

附件下载:
施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