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元市2023年第二批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剑阁县开封镇郭沟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元市2023年第二批土地开发复垦项目(剑阁县开封镇郭沟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元市2023年第二批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 、广自然资函〔2023〕12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核准机关名称)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自然资函〔2023〕121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剑阁县开封镇郭沟村。
2.3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4 项目规模:建设规模192.72亩,预计新增耕地179.35亩。
2.5 合同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 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0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无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 )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电 话:0839-6601151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剑阁县剑门大厦 15 楼
邮 编: 628300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1882805242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222号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028-2675751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