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剑阁县)魏家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施工一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剑阁县)魏家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1] 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一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2021]10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þ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徽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汉阳镇
项目规模:该项目涉及汉阳镇登煌村、七里村等5个行政村,本项目区计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km²,其中:坡改梯24.57hm²,经济果木林33.91hm²,封禁治理927.36hm²,保土耕作1014.16hm²,修建截排水沟6.30km,蓄水池10口,沉沙池28口,田间道路4.61km。
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
项目标段划分:施工一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剑阁县)魏家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计划工期:12个月。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 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0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þ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þ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9 月 2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9 月 6 日23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
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A)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水利局 电 话:0839-6600278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徽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剑阁县庆隆街132号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工业园K区22栋
邮 编: /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839-6602363 电 话: 028-86264666
传 真: 0839-6600278 传 真: 028-8626466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