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乔庄镇湾湾潭综合整治项目) 合同公告(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青川县乔庄镇湾湾潭综合整治项目 |
青川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广元青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木牍街227号(兴和粮油公司二楼) |
08396052691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
022-27815311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38495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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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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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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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发包人指定范围的全部勘察(主要包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测量及技术交底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及竣工验收工作);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市政配套设施设计等)、技术交底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的全部内容。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出具勘察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 |
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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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张鹏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171201182 |
项目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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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第一中标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本合同勘察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3849574.00元(大写叁佰捌拾肆万玖仟伍佰柒拾肆元整),其中勘察费暂定为人民币18680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陆万捌仟元整),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1981574.00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壹仟伍佰柒拾肆元整)。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