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竹园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设备、材料标段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企业综合实力第2条“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相关的四川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得2分”,现修改为:投标人具有污水处理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证得2分;
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及澄清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提问截止时间:2021年5月16日17:00分;澄清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17:00分)。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5月26日10: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5月26日10:00分
5、其余内容无变动。
招标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