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青川县2020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招标补遗书
致:各投标单位
现四川省青川县2020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招标补遗书下: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青川县2020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青川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以青赈发【2020】53号、青赈发【2020】24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川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青交通函【20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其中含拟发放劳务报酬60万元),地方资金22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更改为: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青川县2020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已由青川县人民政府以工代赈办公室以青赈发【2020】53号、青赈发【2020】243号、青赈发【2020】2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川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青交通函【20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425万元(其中含拟发放劳务报酬63.8万元),地方资金29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其中含拟发放劳务报酬60万元),地方资金220万元 更改为:2.3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425万元(其中含拟发放劳务报酬63.8万元),地方资金295万元.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其中含拟发放劳务报酬60万元),地方资金220万元更改为:中央预算内投资425万元(其中含拟发放劳务报酬63.8万元),地方资金295万元
三、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五、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
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