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曲河水库电站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第二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青川县曲河水库电站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农经[2013]8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原青川县曲河水库管理局,下同),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省级包干补助和市、县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农经[2013]8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原四川永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川县曲河乡境内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青川县曲河水库附属电站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乐安镇康坝村滴水岩社。水库电站装机2×5MW,由引水系统和厂区枢纽两大部分组成。引水系统由进水口、进水洞、事故检修闸、有压隧洞、调压室和压力管道组成。厂区枢纽由主厂房、副厂房、尾水建筑物及升压站等组成。
2.1.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与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电站引水系统、发电厂房。主要如下:(1)主要建筑物土建工程:包括引水系统、发电厂房;(2)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包括各类闸门及启闭设备的制作与安装;(3)机电预埋;(4)施工临时工程:包括整个引水发电系统本次招标所涉及到的临时工程;(5)观测设备工程:主要包括大引水系统和厂区所涉及到的所有观测设备。
具体详见技术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2.2合同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总装机容量5MW 及以上水电站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0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至2021年 10 月 16 日 23 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青川县水利局 电 话:0839-72027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青川县乔庄镇农业中心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川县乔庄镇农业中心 地 址:成都市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1栋20楼
邮 编: 628100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839-7203125 电 话: 028-85265333
传 真: / 传 真: 028-8526525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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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