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青川县竹园镇金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青川县竹园镇金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青川县水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青水函[2021]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青川县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青水函[2021]4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竹园镇
2.1.2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总长1372m。
2.1.3 建设内容:新建左右岸堤防总长2770m,重建机耕桥2座,新建人行桥4座,新建砼箱涵。
2.1.4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名称:青川县竹园镇金山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2.4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 0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水利工程类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9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0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青川县水利局 电 话: 0839-72027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川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川县乔庄镇农业中心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广场F座1902号
邮 编: /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谭先生 联 系 人: 巫先生
电 话: 13981255001 电 话: 1822773333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
2021 年 0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