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县国有林场水青国家质源建设-勘察设计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由于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 2.2.4(3)、2.2.4(4)中的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填写有误。现发布澄清文件。
原招标文件内容:
2.2.4 |
设计 |
偏差率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不少于 0.5)分。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1%所扣分值。 |
2.2.4 |
勘察 |
偏差率/权重 |
勘察固定总价评分标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 0.5(不少于 0.5) 分。注: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每低 1%所扣分值不得高于每高 1%所扣分值。各单价项目评审权重为: |
现修改为:
2.2.4 |
设计 |
偏差率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 1%扣0.5(不少于 0.5)分,每低1%扣0.25(不少于 0.25)分。 |
2.2.4 |
勘察 |
偏差率/权重 |
勘察固定总价评分标准: |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延长至2023年9月21日10:30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9月21日10:30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9月21日10:30
5.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旺苍县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