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监理 1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旺苍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农函[2023]1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1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农函[2023]14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旺苍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旺苍县
2.3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
2.4 建设规模:旺苍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3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1.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9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3万亩(新建);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0日历天内完工,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开工90日历天内完工,各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2.5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监理标段
1标段:木门镇油树村、木门镇柳树村、石川村、青坪村、亭子村、农建村、长乐村
2标段:木门镇茶园村、龙凤镇龙凤村、龙凤镇天井村、龙台村、九龙镇首石村、九龙镇大竹村、苍山村、柏林村、先锋村、文星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2020 年 9 月 1 日至今完成 2 个总投资均不低于2000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千亿斤粮食工程、土地整理等农业综合类)项目,类似业绩以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或政府采购平台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7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9 月11 日23时59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39-326342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旺苍县兴旺大道165号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
邮 编: 628200 邮 编: 610047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 0839-6211626 电 话: 028-6169183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3年9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