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旺苍县城区智能化停车改造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旺苍县城区智能化停车改造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旺发改【2020】5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位管理枪机、视频存储主机、诱导屏、智能移动取证系统、视频存储管理器等(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旺发改【2020】5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东河镇、嘉川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旺苍县城区范围内停车泊位持续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二期改造停车泊位1072个,建设高位视频设备、三级诱导屏、无人值守停车场、充电桩,配置智能巡逻车,融合一期、提升智慧运营管理综合能力。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购清单所示全部范围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供货)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 /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供货)不少于 /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车位管理枪机(远枪)、视频存储主机、视频存储管理器、智慧停车运营管理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6月17日00时00分至2022 年6月22日 23 时 59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12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39-4203129
传 真:0839-4203129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邮 编:056002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8758921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2年6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