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羊木工业园区道路及配套设施(1号路二期和4号路)工程4号路补遗书(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3.1投标有效期为“/”,现修改为“90日历天”。
2、删除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中“(7)其它开标内容:按照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文规定进行K1、K2、K3抽取”。
3、其余内容均不变
广元市朝天区工业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