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与金堆新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合建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与金堆新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合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朝发改项目〔2020〕165号、广朝发改项目〔202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2020中央预算内资金、省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朝发改项目〔2020〕165号、广朝发改项目〔202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
2.2建设规模:新建审判法庭644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2015平方米,新建综合用房1496.16平方米,并配套道路、给排水、绿化、供电等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73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投资估算:总投资约 50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R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R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企业类似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公示的已完成业绩,并提供截图证明,已完成的业绩时间已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协议书)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9日00时00分至2022年1月2日23时59分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22__年_1_月__20_日_09__时_30__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青云路73号
邮 编: 628012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39-55950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44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28-84383659
传 真: 028-84383659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1 年 12 月 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