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集中供水工程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第二次)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集中供水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朝发改项目【20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劵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朝发改项目【202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李家镇。
2.2 项目规模:新建供水规模为1000m³/d的净水厂一座,占地面积2472平方米,供水工程等级为三级,新建供水规模为1000m³/d的取水头部及取水管线9.6千米,配套配水管线21.5千米和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2.3勘察设计工期:初步设计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完成招标设计(含招标图纸、技术条款、招标预算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类(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2)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3)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9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9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2021_年__10_月_09__日_09__时 __30_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二段130号 地 址: 西昌市建昌路团结安置小区 10幢1单元2-2
邮 编: 628012 邮 编:616450
联 系 人: 石老师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839-8624862 电 话: 0834-2562092
传 真: 0839-862486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 /
2021 年 09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