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五 标段招标公告
1.1 本招标项目广元市利州区202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农函〔2021〕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泽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四川泽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五标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农函〔2021〕25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智正友邦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利州区荣山镇权坝村、大地村、中口村。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土地平整(田土型调整399.15亩,新建土石结合埂10218.00m);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0.5*0.5m渠道3013.00米,DN500涵管6.00米,新建100m3蓄水池7座,整治山坪塘6口);田间道路工程(新建1m宽生产路1067.00米,新建3m宽生产路2694.00米);
2.1.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五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名称:施工五标段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五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全部施工内容。
2.2.3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R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土地整理(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利用亚行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均视同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R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 00 时 00分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5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
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23 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39-3263425
传 真: 0839-3263076 电子邮件: /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 753 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泽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智正友邦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55号 地 址:江油市城区解放中路沱牌花园5幢1楼23-26号
邮 编: 628000 邮 编: 621700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0839-2302378 电 话: 0816-2275225
传 真: / 传 真: 0816-227522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1 年 12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