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2023年7月3日发布的“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302642/XJSGY-2023-200)现作以下变更:
一、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第三条第(七)款 其他要求及第五章 六、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应答表中以下内容:
“3.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未按照响应文件中明确的时间节点申报、获取批文或者发行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20万元违约金,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由于国家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除外)。”
变更为:
“3.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未按照响应文件中发行方案设计的工作计划时间表开展申报发行工作的(由于国家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除外),成交供应商须承担20万元违约金,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变更日期:2023年7月7日。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78392180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5293 18284003952
此变更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