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2023年7月3日发布的“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202302642/XJSGY-2023-200)现作以下补充说明:
一、磋商文件中第六章第3条评审表中以下内容“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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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其他组织:提交“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之《四、承诺函》,不需单独提供)。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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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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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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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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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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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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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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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
3.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份数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磋商有效期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
报价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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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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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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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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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3.磋商小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4.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实质性负偏离是指磋商文件虽然没有列明为实质性要求,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且无法满足项目基本需要。磋商小组应当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项目的有效实施的原则进行评判,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应当说明原因。 |
”
实际应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其他组织:提交“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之《四、承诺函》,不需单独提供)。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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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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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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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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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2年未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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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条件)(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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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
3.2 |
符合性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份数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磋商有效期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
报价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
||
采购内容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
服务期限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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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3.磋商小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4.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实质性负偏离是指磋商文件虽然没有列明为实质性要求,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且无法满足项目基本需要。磋商小组应当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项目的有效实施的原则进行评判,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实质性负偏离的,应当说明原因。 |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补遗日期:2023年7月7日。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新区胤国路37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678392180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元分所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5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5293 18284003952
此补遗公告为《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