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拍告〔2025〕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本次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首次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
青川县中心城区乔庄片区05-01-003地块 | 青川县乔庄镇金洞坪组团 | 9310.91 (约13.97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商务金融用地,比例不超过40% | ≤30% | ≤2.0 | ≥30% | ≤36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81 | 257 | 10 |
青川县中心城区乔庄片区05-01-004地块 | 青川县乔庄镇金洞坪组团 | 10661.49(约15.99亩) | 商业用地,可兼容零售商业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为100%;可兼容城镇住宅比例不超过40% | ≤50% | ≤4.0 | ≥20% | ≤8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578 | 316 | 10 |
青川县中心城区乔庄片区05-01-005地块 | 青川县乔庄镇金洞坪组团 | 6905.3 (约10.36亩)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商务金融用地,比例不超过40% | ≤30% | ≤2.0 | ≥30% | ≤36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948 | 190 | 10 |
二、竞买资质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6月4日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和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16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5年6月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需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6月5日15时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六、媒体及公告网址:广元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gyggzyjy. 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www.sclr.gov.cn)、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qc.gov.cn/)。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电话:0839-7203009、0839-7203938
联 系 人:唐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川县支行
银行帐号:2229 41010 40013 246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62339、19940773422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