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广元市 > 建设工程 > 招标文件意见征求

四川广元昭化省级经开区非金属矿物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平部分)(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信息日期:2026-05-1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四川广元昭化省级经开区非金属矿物新材料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场平部分)(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对拟定的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招标文件

1.项目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4.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招标需求

1.招标项目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相关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招标项目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招标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招标项目验收标准;

5.招标项目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社会公众于2026年 5  20 1700前将书面意见送至广元市昭化区华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邮编:628021。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16917594@qq.com。

三、联系方式

人: 广元市昭化区华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 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葭萌大厦七楼 

   编: 628021 

人: 余先生(异议受理人) 

   话: 0839-552868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166号1栋10层10号

   编: 610000 

人: 李吉 

项目负责人: 李吉

   话: 18081067529 

四、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投标人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广元市昭化区华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