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旺苍县白水河生态修复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5-10-1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旺苍县白水河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现修改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人员配备:设计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设计单位提供)1.拟派设计负责人(1 人):符合招标公告设计负责人要求得 4 分,本项总分 4 分。2. 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2 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加 1 分,本项总分 3 分。3.拟派造价负责人(1 人):具有全国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得 3 分,本项总分 3 分。现修改为“设计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需设计单位提供)1.拟派设计负责人(1 人):符合招标公告设计负责人要求得 4 分,本项总分 4 分。2. 拟派结构专业负责人(1 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得 2 分,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加 1 分,本项总分 3 分。3.拟派造价负责人(1 人):具有全国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证书得 3 分,本项总分 3 分。”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旺苍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