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剑门关镇元安村
澄清01号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以最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次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3、其他事项不变。
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