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城区南河段污水主干网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 标段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一章招标公告部分条款。
原内容: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万缘新区国投大厦8楼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0839-3362291
传 真: 0839-336229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1栋2单元408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万先生
电 话:028-85662666
传 真:028-8566266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修改内容:
招 标 人: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万缘新区国投大厦8楼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0839-3362291
传 真: 0839-336229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1栋2单元408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万先生
电 话:028-85662666
传 真:028-8566266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行业主管部门: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39-3262907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条款。
原内容: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勘察设计周期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勘察报价低于勘察最 高限价的70% 视为低于成本价;设计报价低于设计最高限价的70% 视为低于成本价。(招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也可不填)。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修改内容:
10.4 | 低于成本报价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勘察设计周期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勘察报价低于勘察最 高限价的70%时 ;设计报价低于设计最高限价的70%时 。(招标人根据需要自行确定,也可不填)。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