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文件01号
剑阁县2023年农村民生水利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现作以下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款相矛盾,现澄清均以第一章招标公告3.4款描述为准。
本澄清文件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不调整。
特此澄清。
招标人: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