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坪雾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施工一标段(1#-6#楼、幼儿园、大门及对应地下室)附属工程
补遗书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内容调整如下:
(1)须知前附表 1.11(P11页)分包:不允许 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专项合同条款执行
(2)须知前附表 7.3.1(P18页)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7% 修改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
(3)P43页 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类似项目业绩时间由 2021年1月1日至今 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至今
(4)P136页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金=中标价的 10%,可为现金担保、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担保。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全额缴纳,或以银行保函、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全额提交。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前 5 日交至发包人。 修改为:履约担保金=中标价的10%,可采取以下方式缴纳:(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前5日交至发包人。
二、其他内容不变。
广元市三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