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广元市实验小学校综合楼及运动场馆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信息日期:2021-11-0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广元市实验小学校综合楼及运动场馆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

补遗书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1年10月28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变更以下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低于成本报价

原内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监理周期、管理成本、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低于招标控制价的75.00%作为低于成本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变更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监理周期、管理成本、报价构成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高投标限价的75.00%。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主要监理人员能力。

原内容为:

2、结构专监 1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得 4 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加 4分,本项满分得 8 分。

变更为:

2、结构专监 1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得 4 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加 4分,本项满分得 8 分。

 

其余事项不变。

标 人: 广元市实验小学校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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