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市政基础设施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中: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 。(若联合体投标,人员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变更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若联合体投标,人员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9月22日 9 时30分;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9月22日 9 时30分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广元市新晟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