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2线开封镇至马鸣乡段改建工程和县道123线武连镇经正兴乡至开封镇段改建工程
监理招标补遗文件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①”其中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修改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本项目监理标段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1时00分,现变更为:2021年9月18日9时30分。
3、本项目监理标段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11时00分,现变更为:2021年9月18日9时30分。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