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五指山农旅融合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三标段补遗书02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补充说明10:该项目属于剑阁县五指山有机生态农业园核心区和剑门关省级地质公园,在施工过程中,要处理旅游资源的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需满足防治污染和环境保护要求。故要求投标单位配置一名施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师,负责编制五指山农业园核心区施工专项方案并签字。另附(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资格证书,并附www.zgks.net 网站截图) 。开标时,授权代表一并递交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递交的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变更为: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各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环境保护预案,施工环境保护预案应由注册在本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编制并附相关证书及带证书编号的网络查询截图。
2、附录 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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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
质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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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
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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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
施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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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资格证书,附(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颁发的资格证书,并附www.zgks.net网站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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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附录 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①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施工员 |
1 |
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
质量员 |
1 |
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 |
安全员 |
1 |
具有安全员岗位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
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 |
1 |
附相关证书及带证书编号的网络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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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8日9时30分。
4、本项目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