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关庄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
补 遗 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的青川县关庄镇干部周转房建设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3条投标报价评审参数中,“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10%”,更正为:“不平衡报价总价最高百分比为:15%”。
二、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文件的总说明上传有误,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以本次上传内容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补遗。
招标人:青川县关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