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八二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补遗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原文:
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满足条件的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现修改为:
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满足条件的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工作,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如有违反将取消其独立投标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标资格。
其他内容不变。
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