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剑阁县原水泥厂老旧厂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尚未报名]

【信息日期:2026-05-2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剑阁县原水泥厂老旧厂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原水泥厂老旧厂区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2025)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5)1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剑阁县原水泥厂老旧厂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2.2 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

2.3 建设规模:改造闲置厂房1.2万平方米,配套改造道路3.5公里、停车位170个、充电桩50个,公共环境提升、建设健身设施及休闲娱乐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投资126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配合完成财评图纸审查工作,参加施工过程中各项验收及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施工工作等内容;(2)施工:完成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设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4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 21 0000分至202606100930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 https://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10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6601355  

8. 联系方式

人:剑阁县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剑阁县下寺镇

   编: 628317  

人: 赵先生(异议受理) 

   话:  13378171998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浩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699号1幢26楼2609号

   编:610051

项目负责人:赖林利 

人:  周丽霞  

   话:028-61986009     

   真:/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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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