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朝天区 2022 年粮油仓储设施“仓顶阳光”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朝天区 2022 年粮油仓储设施“仓顶阳光”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朝天区2022年粮油仓储设施“仓顶阳光”项目(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广朝发改项目【2023】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广储粮油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粮油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四川广储粮油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朝发改项目【2023】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天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利用闲置仓顶建设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450KW。
2.4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包含不限于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等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协助完成竣(交)工验收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相关事宜,所需全部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6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粮油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00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②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 (注册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3 日 09 时 30 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电话:0839-8622374
8.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广储粮油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
邮 编: 628012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150828111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天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号3栋12楼1201号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768759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7 月 7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