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发改发﹝2020﹞1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发改发﹝2020﹞19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
2.2 项目规模:项目拟对总规划面积674亩的剑阁县下寺镇大仓坝棚户区245户实施棚户区改造,建设51135㎡住宅、14610㎡的商业用房和19200㎡的地下停车场,并完成配套管理用房和绿化、道路、广场、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和通讯工程等附属设施。本次为本项目二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具体规模为:占地面积约36.13亩,建筑面积约26500平方米;
2.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二标段总投资约1.16亿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及自筹;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二标段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等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上)(多项选择:☑已完成 □新承接 □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均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牵头并按广元市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范本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及相关工作,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独自再次参与投标或与其他联合体单位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3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13日10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制作的加密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剑阁县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
邮 编:628300
联 系 人:袁睿
电 话:1838397874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大道4号附52号5栋商业302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敬先生
电 话:028-86162676-8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行政监督部门: 剑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地 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隆庆街132号
邮 编:628300
电 话:0839-6602359
2023年03月2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