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报名结束]

【信息日期:2022-09-2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

 

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普安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建设项目 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发改发[2021]152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阁发改发[2021]152)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剑阁县普安镇

2.2 建设规模: 对普安污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规模10000m3/d,采用A2/O工艺,对现有部分老旧电气机械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使建成后普安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20000m3/d,满足普安镇污水处理需求

2.3 本次招标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666.17万元 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资金

2.4 总工期: 240日历天。设计周期为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200 日历天

2.5 招标范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 (排水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 近年(2018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不少于 3 ) (完成   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3 )个类似项目。类 目是指: 处理规模10000吨/日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8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  (已完成  R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 不少于 1 (1  3 )个类似项目 似项目是指: 处理规模10000吨/日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 由设计负责人兼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

3.1.5 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下同) 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 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联合体中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09  28  00  00 分至 2022  10 21  09  30 录:全 源交 易平 (四川 ·广元市) ( 网 址 :http://www.gy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10  21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资源交易平台( 川省广元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        

   编: 628300   

人: 老师        

   话: 0839-6601844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

   编:610000     

人: 程先生

   话:028-61691838

   真: 028-61691838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2   9   27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下载:
公告(施工).pdf